1月20日上午,浙江桐乡一名老人带着自己8岁的外孙女到派出所报警,说孩子被人耍流氓。警方立即展开调查,并且很快抓到流氓。 事情发生在19号下午5点左右。当时小姑娘一个人在外面玩。
屠甸派出所 副所长: 她一个人到河边的拆迁空置房的这片区域里面玩,然后遇到了一个陌生的男子,带着小孩,该男子跟她说让她跟小孩一起玩耍,然后她也没什么戒心。 没几分钟,男子就把甜甜带到了一间空房子里。
屠甸派出所 副所长: 然后这个男子就对她上下其手,进行了长达十多分钟的猥亵。后来小姑娘发现不对之后,挣脱之后就逃离了。 警方高度重视,对嫌疑人展开地毯式搜捕。最后将目标锁定为贵州人习某,并且很快在租房内把他抓获。 犯罪嫌疑人 习某: 我就摸了她一下,然后她就走了。(摸她哪里了?)屁股?就是伸到裤子里面摸到肉她就走了。
习某37岁,在本地打工好多年,有老婆,有儿有女。没想到这个看似和气的男人,内心会如此变态。 犯罪嫌疑人 习某: 我没什么想法,就是一时糊涂。(你自己也是有女儿的人了?)我知道。(那怎么会做这种事情?)……(要是你的女儿被人家这样,你会怎么样?)……我很对不起小姑娘,我也是一时糊涂,我真心真意地向她道歉。
因为涉嫌猥亵儿童犯罪,目前习某已经被刑事拘留。警方提醒广大家长,性教育要从娃娃抓起,社会复杂,一定要提前防范。 屠甸派出所 副所长: 比方说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,不要孤身一人到偏僻的地方去,尽量给孩子多教育一些关于私密性方面的教育,让孩子多一点防范的知识。 被曝光的猥亵、性侵儿童案只是冰山一角 据统计,2016年全国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(14岁以下)案件为433起,然而,曝光数据远远赶不上性侵事件实际发生的次数。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,2013—2016年的4年间,光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就达到10782起。换算下来,平均每天审理结的案件超过7件;也就是说,至少每天有超过7名儿童被伤害。 儿童遭性侵案件具有三大特点 最高法工作人员分析了近年多发的儿童遭性侵案件,他们发现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: 1、 熟人作案比例相对较高,多是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关系实施犯罪; 2、 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实施性犯罪的比率较高; 3、 因犯罪未被及时发现,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数多,持续时间长。
悲剧背后,是儿童防性侵教育的“留白”、家庭学校监管的“失守”、法律体系的盲点以及心理救助机制的缺位。如果具备完善的“安全网”,这些悲剧可能就会减少。 总之,保护孩子,家长、政府、社会组织,都有不可规避的责任。保护好孩子的权益,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未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