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渔期内,山东一家渔业公司开着多艘渔船,用国家禁用的“绝户网”非法捕捞海底鱼类910余万公斤。值得注意的是,涉案公司获利仅2000余万元,却将面临1.3亿元的“天价”赔偿。 3月22日,山东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伟伯渔业公司”)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新闻发布会,在江苏省灌南县检察召开。 澎湃新闻在现场获悉,3月22日,涉案公司和公司负责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。此外,检察机关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请求判令46名个被告及3家单位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.3亿余元。 涉案水产品价值只有2000万元,为何面临1.3亿的巨额赔偿? 据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李翔介绍,在该案办理过程中,灌南县检察院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学者,对海洋生态损害数额及修复方案进行了论证。 据渔业专家、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书记仲霞铭分析,涉案渔业公司捕捞的渔业鳀鱼、方氏云鳚等鱼类,虽然经济价值不高,但却是海中其他鱼类的基础饵料,在禁渔期(鱼类产卵、孵化旺季)捕捞,会导致中高端鱼类失去食物,进而破坏整个海洋生态。 |